前两天日籍S女士诉说,委托标榜“国家认定代办机构”的代办公司办理公司变更手续,但到人道签证期限两天前仍未通过预审,还一味要求追加付费。
细查申请材料发现,提交申请时连必需材料注销证明也没申请;工资申报29,200元/月,减轻纳税负担的非法意图一览无遗,导致审查当局鸡蛋里挑刺般的一大堆拒绝理由;公司注册地址为金山区,材料受理窗口在长宁,而劳动合同上的工作地址为宝山……根本无法谈论专业水平,还冠冕堂皇的说什么国家认定代办机构!
建议外国朋友和他们的用人单位在选定代办机构时务必货比三家,不只考虑费用多寡,还要考虑专业水平、实务经验、代办实绩等多种因素,作出明智的选择。